長江商報消息 少時讀馮夢龍編《警世通言》,至《況太守斷死孩兒》一章,人稱“況青天”的況鐘在斷案之後所寫的一段文字讓我大感興趣:
  “審得支助,姦棍也。始窺寡婦之色,輒起邪心;既秉弱僕之愚,巧行誘語。開門裸卧,盡出其謀;固胎取孩,悉墮其術。求姦未能,轉而求利;求利未厭,仍欲求姦。……主僕既死勿論,秀婢已杖何言。惟是惡魁,尚逃法網。……宜坐致死之律,兼追所詐之贓。”
  案情不必贅言,單是這文字,駢四儷六,鏗鏘悅耳,就夠好玩的。後來才知道,況鐘所寫的就是古代司法史上的“判詞”。判詞看起來像現代的判決書,但又不盡然,因為它並非直接送達當事人,而且是否公佈也由官員自主決定。至於判詞的寫法,更是林林總總,有寥寥幾個字,也有洋洋灑灑斐然可誦的。
  判詞興起於唐,唐宋兩代開科取士,吏部選拔時,“判詞寫作”即是考試的科目之一。不過唐宋兩代文人的判詞寫作常常是“空對空”,多為根據上司擬題而答,往往不是親臨審案現場的即事之作。此類作品當然不乏精緻的構思,華贍的詞彙,巧妙的用典,但卻缺乏一種讓今之讀者震動的“現場感”。即便是歷代中國人的偶像蘇東坡,他在杭州做地方官時的判詞也無法讓今人滿意。野史記載,當時杭州靈隱寺有一個叫瞭然的和尚,為一個妓女而顛倒,最後卻財盡情斷,乃一氣之下,將妓女殺死,蘇東坡判曰:這個禿奴,修行忒煞,雲山頂上空持戒。只因迷戀玉樓人,鶉衣百結渾無奈。毒手傷心,花容粉碎,色空空色今安在,臂間刺道苦相思,這回還了相思債。
  蘇東坡這樣的判詞具見才情,卻看不到寫作者對世事的精細洞察和對人情的深刻體味。要讀世事洞明、人情練達的判詞,只能到明清兩代中去找,因為這時候的判詞已經不是一種詞藻的賣弄,而是緊緊聯繫著百姓冷暖,判詞中的一句話甚至一個字,都關係到被判決者的切身利益乃至身家性命。
  明清兩代,留下判詞傳世的大僚甚多,我獨愛披閱被康熙稱為“天下第一良吏”的於成龍的判詞。他的判詞被收入《清朝名吏判牘選》一書,燈下翻讀,昔日之風俗和人物皆躍然於紙上。
  於成龍生活在清初,當時各地尤其是廣西雲南一帶南明政權抗清的烽煙剛剛平息,各種矛盾錯綜複雜,而於成龍的發跡,偏偏是從廣西僻壤羅城縣的縣令開始的。在羅城縣令任上,於成龍接手過一個棘手的案子:兩戶人家在明朝時曾有債權債務關係,清人入關後,欠債的人首先歸順清朝,並立有軍功,債權者卻因是明朝舊部曾反抗過清兵,現在雖然“還至家鄉,耕田自活”,但歷史遺留問題顯非細務,欠債者一方便借明清易代的機緣,準備賴掉債務,並向官府控告債權者“結交亡命,圖謀不軌”。
  對明清鬥爭史實稍有瞭解者都知道,在斯時萬分敏感的時代氛圍中,此類官司打到縣令這兒,對為官者而言實在是嚴峻考驗。曲從異族統治者之心理,判積極投效新朝者勝訴,當然是最容易的,也不會有麻煩,但這就不是於成龍了。於成龍不僅在判詞中直斥誣陷者“心思之陰險,手腕之刻毒,實所罕有”,而且徑判其敗訴,“杖二百,流三千里”。當然,他下此判決是以翔實的證據和縝密的分析作基礎的,更重要的是,他摸清了剛剛入主中原的新統治者的隱秘內心,順勢而判。清人入關後,為了安撫人心,曾多次宣佈要表彰過去抵抗他們的明朝舊臣,同時禁止人民借明代之事,挾私報複,雖然這些很可能只是門面話,但畢竟出自於“金口玉言”,大可合法利用,於是,於成龍便在判決中多次引用皇帝“聖諭”,反覆申說他如是判決的理由,讓人無懈可擊。
  傳統社會中司法官與行政官合一,這種體制自然有很多弊端,但有一點確定無疑,即做官尤其是做需要斷案的官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這些精妙的判詞就是一個證明。即使到了今天,古代判詞中透露的智慧與人情也值得細細體味。  (原標題:判詞難寫,斷案不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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